(一)竞赛规则
参照中国登山协会制定的相关竞赛规则和本次竞赛规程执行。
(二)竞赛形式
参赛者报名对应组别,在确保每个检查点(CP点)均在关门时间前抵达的前提下,完成全程比赛,其成绩方被视为有效,并以此成绩参与最终排名。
(二)检录和起跑发枪
各组别出发时间统一出发,比赛出发时间前0.5小时开始检录。
1.检录要求。检录区的工作人员将对参赛选手的身份证明(号码簿)进行检查。
2.发枪安排。采用统一发枪的起跑形式;各组别起跑站位25公里组靠前,8.5公里组靠后,精英及相关特殊招募选手优先;如果参赛选手无效起跑(跨组别站位、未经过检录区等),不会被叫停,裁判将赛后取消其参赛成绩,并有可能追加处罚。比赛采用分区出发,各项目组一枪起跑。
(四)参赛号码簿
参赛号码簿随赛包发放,比赛时号码簿需明显地别在胸前或腹部,不得被其他衣物遮盖,且不得遮盖赛事赞助商标识。号码簿是参赛者接受交通、医疗、休息区、存包区等赛事服务的通行证。
(五)计时规则
1.参赛者的参赛号码由组委会统一编发。比赛采用一次性号码芯片计时,赛后不回收,号码簿将在参赛选手签到领物时与参赛物品同时发放。
2.比赛所有项目组别均含有号码簿(大),需佩戴在身体正前方醒目可见位置,比赛中任何时间清晰可见。
3.比赛在起点、各组别计时打卡点(CP点)和终点设感应计时地毯或感应手持机,参赛选手在抵达计时打卡点(CP点)应主动配合计时裁判进行进站打卡。
4.除组委会公布的计时打卡点(CP点)外,还可能在赛道中设置临时计时点,临时计时点成绩同样视为组委会计时判定的依据。
5.选手在比赛过程中,须依次通过所有计时打卡点并完成打卡,成绩方可有效。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因个人原因缺少任何一个计时打卡点的成绩,将不予排名并取消成绩,并无法生成完赛凭证且无法领取完赛奖品,赛后亦无完赛证书。
6.如有成绩缺失情况发生,参赛选手可提出补填申请。申请时,选手须提供缺失成绩的有效举证(如打卡点拍照证明、轨迹证明等);经裁判组判定认可,组委会将补填缺失成绩;举证时间为赛事总关门时间后24小时内,此后不再接受缺失成绩补填申请。
(六)成绩规则
关门时间内完赛的选手将获颁《电子版完赛证书》。比赛成绩以净成绩为准,作为官方个人成绩排名依据。参赛者必须在规定出发时间后的15分钟内启动比赛,逾期则视同弃赛(DNS)。赛事按组别进行单独排名,只有有效完赛的选手才能获得个人完赛成绩作为纪念。
(七)退赛规则
非伤病情况下选择退赛的选手,需亲自前往最近的服务点(CP点)向站点负责人报告退赛,并交出赛事号码簿剪掉边角。退赛选手虽失去竞争资格,但仍可凭借已作废的号码簿使用赛事提供的运输工具(收容车)、补给餐食及休息设施。退赛选手的撤离方案将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包括但不限于站点是否有直达终点的车辆、选手健康状况以及恶劣天气下的紧急疏散预案。若选手在赛道中途决定退赛,通常需自行抵达前一个或继续前行至下一个服务点办理退赛手续。拒绝跟随收尾工作人员而试图自行折返的选手,将由收尾人员执行退赛处理,剪断号码簿边角,此后选手将脱离赛事组织的安全监管范畴。
(八)关门时间
为了保证参赛运动员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设关门时间,限时进行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到后,相应路段恢复正常交通。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距离的参赛者应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可到补给站搭乘收容车抵达终点,如不听劝阻继续跑步者,安全责任自负。
挑战组25公里关门时间如下(以发令枪声为准计算开始时间):